学业警示公示
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陕师校发〔2021〕71号)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相关工作进程,我院于2021年12月13日开始对38名超学习年限(6年)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进行了学业警示通知,已有11名学生通过微信回复和委托他人领取警示通知书,根据学校政策及要求,现对未领取警示书学生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-13日,公示期过后,以示送达。
附件:超期未回复学生警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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